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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歌曲不是随便就能给人点唱的长丰一飙歌城被判侵权

安徽商报 2017-12-18 11:22 大字

[摘要]长丰一飙歌城被判侵权

亲朋聚会、老友相约,去KTV吼上两嗓是不错的选择。然而,在合肥市长丰县的一家飙歌城,几名客人却是有备而来,他们有的是法律人士有的是公证人员,在包厢内狂点歌曲,他们不是为了唱歌而是进行了取证。在他们的拍摄取证下,这家飙歌城内的300多首歌曲一审被判侵权。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监制的音像制品《流行歌曲经典(第三辑)》,由某唱片公司出品的《我是传奇5》等,收录了《放手》等大量音乐电视作品。这些作品的著作权人包括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等多家唱片公司。

音集协分别与多家唱片公司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唱片公司将相应音像节目的复制权、放映权等权利信托音集协管理,授权音集协以其自己名义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收取版权使用费,并授权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

然而,音集协发现长丰县双墩镇曼谷飙歌城(下称曼谷飙歌城)未经允许,没有支付使用费就向顾客放映这些作品,供不特定人点唱。音集协认为飙歌城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及其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音集协向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曼谷飙歌城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赔偿经济损失。曼谷飙歌城辩称,涉案作品已经删除;涉案歌曲并非最近的流行曲目,在KTV点播率不高。

据了解,音集协在该飙歌城内取证认为共354首音乐电视作品侵权,经过法庭比对,除少部分之外,354首中大多数音乐电视作品播放的截屏拍摄画面、歌词、旋律,与音集协获得著作权授权的音乐电视作品内容一致,法院认定303首电视音乐作品构成侵权。

法院一审认为,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为充分表达歌曲的思想内涵,经人物造型、动作、布景、镜头的色调与变化,通过艺术美感的音画组合体,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曼谷飙歌城未经授权,在经营场所内通过KTV点唱系统设备向不特定公众放映,未在合理期间内支付使用费,侵害了音集协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曼谷飙歌城立即停止侵权,在点播系统内删除《放手》、《月亮之上》、《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打工行》等音乐电视作品;向音集协赔偿经济损失共15.1万余元。

李楠吴梦君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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