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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

安徽商报 2017-12-09 10:2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郜征)今后在合肥租房,要签一份细致的租房合同,不仅所有租房人员要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还要提前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各自权利和责任等细节。昨日合肥市发布《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以往合肥并不是所有租房合同都使用规范文本,尤其是个人房屋租赁市场,因合同不规范,签合同时不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导致出现不少租客利益受损或房子被租客损坏等纠纷。

合肥市房产局、工商局昨日联合发布示范文本,从即日起到本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在这份示范文本上,首先明确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来源证明的原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等。

合同正文中,房主、租房者、合租者均须登记详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证件、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协议内容包括房屋位置、建筑面积、户型、楼层、权属状况、租赁用途等基本情况;房间里住几人须明确登记,并规定不得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要求合同订立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办理租房登记备案手续。

此外,合同示范文本还在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支付、物业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方式等设置了详细的登记条款,对转租、房主中途卖房、违约责任等也要求详细注明。

合肥市民自今日起,可登录合肥市房产局官方网站查看合同示范文本,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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