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家庭病床费用将可报销
本报讯(记者郜征)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合肥参保患者,建家庭病床的费用可医保支付。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日起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根据合肥市物价局昨日发布的文件,此次执行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卫生机构为该市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在规定的最高价格内,根据该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病人就医情况,可适当下浮。合肥市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除明确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外,一律不得另收取其他一次性医用耗材费用。
新的基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中,患者因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在家建立家庭病床的收费50元/次,家庭病床巡诊费40元/次,都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已建立家庭病床的参保人员,普通医师出诊费40元/次,专家医师出诊费50元/次,由合肥市医保基金按照每次20元标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在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及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基层医疗机构医师门诊诊察费继续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不得参照医联体门诊诊察费项目价格执行。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注射、采血、静脉输液等项目,不得再另外收费或变相收费。
据了解,这份新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涵盖了家庭医生、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治疗操作、护理、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等百余个项目。合肥市民可登录合肥市物价局官方网站查看具体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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