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种疾病将按病种收付费合肥市物价部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摘要]合肥市物价部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结节性甲状腺肿等100个病种将按分类治疗方式实行按病种收费。合肥市物价局日前发布该市按病种收付费意见通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实行最高限价
合肥市未来将有100个病种按分类治疗方式实施按病种收费,合肥市物价局明确该标准为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合肥市属公立医疗机构三级医院收付费标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同时规定,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自费患者,均应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合肥市属公立医疗机构二级、一级医院收费标准按三级医院90%、80%执行。
不得另行收付费
按病种收付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通知规定,凡纳入按病种收付费管理的病例,医院不得在病种费用外另行收付费。
同时还要求医院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得因实行按病种收费推诿患者;不得以合并症、并发症等为由,对符合按病种结算的患者拒不执行相关付费政策;不得简化诊疗过程或分解住院次数,不得串换诊断,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严禁任何形式的外购药品等行为。
严格明确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按单病种就医过程中,用药、治疗、检查等不受医疗保险相关目录范围的限制。不承担住院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乙类自付费用和其他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费用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医疗机构收付费标准按最高限价下浮5%的,相应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参保人员个人自付降低5%,即:职工医保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5%,个人支付25%。
根据分级诊疗医保政策以及病种等级情况,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40%、50%、65%和80%,个人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35%和20%。
据了解,该通知至11月30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市民可登录合肥市物价局官方网站(http://www.hfpi.gov.cn)查看各项收费标准,并提交意见和建议。
记者郜征
特殊情况
●自愿选择单人间、双人间以及特需病房,床位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部分的,将不纳入单病种限额标准,由患者个人负担。
●因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确需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付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医院可根据实际
情况,退出按病种收费,仍按原收费方式结算,但各病种退出率严格控制在 1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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