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欠父债明算账!
事情要从头说起,父亲诉称,儿子、儿媳在2011年登记结婚,2013年9月,儿子找他协商,说夫妻俩在滨湖新区看好了一套住房,需要向他借钱买房,等入住后工作稳定分批偿还。父亲借了钱。然而,房子到手后,儿子又向他借款14万元装修款,之后的房贷也一直是他代为偿还,儿子为此共向他出具六张借条,共计借款96万元。
此后,父亲拿出借条要求儿子、儿媳还钱,却遭拒绝。这才有了上述案件。不过庭审时,儿子承认借款事实,而儿媳则表示,借条是丈夫写的,她不知情不认可,认为公公出资给他们购房,是一种赠与行为。就算认可,也只认公公支付的33万元购房首付款,其他不认可。目前,本案还在继续审理中。
钱宇张剑
天经地义
近日,合肥包河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是一对年轻的夫妻,而原告则是男方的父亲。这一切得从儿子写给父亲的几张“借条”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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