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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积金买二手房 不支持直系亲属间购房贷款

市场星报 2017-11-08 01:04 大字

星报讯  合肥市购买二手房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是不支持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的,这是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的消息。

按照最新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须知,合肥市公积金的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

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申贷人在合肥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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