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时被人推倒摔断门牙
[摘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各方均愿意接受调解
合肥某中学的初一学生小陶(化名)在浴室洗澡时,被人推倒在地导致上前牙折断等身体部位受伤。小陶随后将学校及两家保险公司一道告上法庭,要求各项赔偿合计10.6万余元。11月6日,合肥市庐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初中生洗澡时摔断门牙
事发至今已经过去2年多。据小陶介绍,2015年9月6日19时许,他在男生浴室洗完澡出来时,被身后的同学推倒在地,致左上前牙折断等身体部位受伤。
小陶的家人说,事发后,学校并没有及时送小陶去医院治疗,而是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学校,家长随后将小陶送去医院治疗,据介绍,小陶的治疗已陆续花去医疗费4680元,后续义齿安装、更换将还会产生费用。
小陶受伤后,家长曾要求学校查明实施侵害的学生,不过,调查最后毫无进展。尽管学校在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险,可是,小陶家人在申请保险赔偿时却遭到拒绝,于是,小陶一纸诉状,将学校及两家保险公司一道告上法庭,要求各项赔偿合计10.6万余元。
据了解,涉事的学校是一所寄宿制的中学,事发时,小陶才入学不到一个星期。
只记得推手穿着“花内裤”
庭审中,对于事发的具体原因,原告和校方各自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
小陶说,洗完澡之后,有一个学生故意把他推倒,还坐在他身上。当时,他头发晕,等回过神的时候,那个学生已经跑了。
学校的工作人员则说,当时,有学生用毛巾堵住了浴室出水口,趴在盆上推来推去,像游泳一样地划来划去。小陶正是在与他人玩耍的时候受伤的,事发后,小陶曾说,“玩水的时候,有人坐在他身上,导致他的头碰到地上。”
那个导致小陶摔倒受伤的同学是谁?小陶说他不知道,只记得是一个穿着花内裤的学生。
一名出庭作证的老师说,事发后,为了找出那名同学,学校进行了不记名的调查,还前往男生宿舍寻找符合特征的“花内裤”,但毫无所获。“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学生衣服都扒下来看,我们不是专业调查案件的机构,故没有能力调查出来。”
各方均愿意接受调解
庭审中,校方出示了学生浴室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中要求学生洗澡时须注意安全,严禁打闹,此外,班主任老师还出示了工作手册,以证明开展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尽到安全管理的义务。
校方表示,小陶是在与他人玩耍的时候受伤的,其受伤也是他人造成,校方不应承担责任。原告作为一名初中生,应具有一定的人身安全意识,并非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也通过多种途径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无论是在学生手册中还是在新学生入学的班会上,学校都尽了安全教育义务。
原告方律师则认为,不能说有规定就尽到了义务,因为,原告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学校生活区洗澡时,因他人侵害导致受伤,这恰恰说明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的义务。
庭审最后,原被告各方均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法官表示,将庭后予以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制作文字判决予以宣判。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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