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公议 “议”出实效
[摘要]我市已开展公议活动782场,评议案件2937件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日前,市第九批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员聘任暨培训会议举行,70余名新聘任的第九批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员接受“集训”。
以往行政处罚案件处理不公开,罚不罚、罚多少都由政府执法部门说了算,易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10年合肥市在全国率先推出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让普通百姓参与行政执法,并逐渐将这一制度推广至各类行政执法主体。据了解,公议制度创设至今,合肥市已分9批次招募群众公议员926名,目前在任公议员200名。截至今年6月底,合肥市已开展公议活动782场,评议案件2937件,超过95%的公议意见被采纳,经过群众公议的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因复议、诉讼被撤销或变更。群众公议,效果明显。
该项制度实施后,合肥市执法部门依照一般程序作出的处罚决定原则上都应通过“群众公议”关口,这意味着行政处罚从案件事实、处罚依据到拟处罚意见都会全程“晒”在公议员面前。“每一次公议都是确保个案正义的过程。自由裁量权行使得规不规范,在公议过程中一目了然,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必须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充足的证据支撑,才能经得起公议。”公议员谷雨这样说道。
虽然公议团的意见对执法机关而言只是作为参考,但实践中难免有些行政处罚面临被更改的“风险”。“连任公议员三年来,参加公议活动40余次,公议团提出异议意见约7次,绝大多数都被执法机关采纳,没有采纳的,执法机关也会及时反馈理由和依据。”公议员薛彦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倒逼行政执法机关全程依法办案,从程序到实体都做到谨小慎微。“自从开展群众公议活动以来,一线执法人员感觉压力很大,唯恐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差错,但同时,我们的执法阻力明显小了,执法过程更加顺畅。”瑶海城管法制科科长袁永胜说。(记者 赵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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