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概念与城市建设完美结合
为指导城市道路设计,提升道路设计水平,打造“精品城市”“智慧城市”,结合合肥市大建设实际,合肥市城乡建委编制了《合肥市城市道路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合肥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记者 祝亮
“人性化”“共享”等将是道路设计的主题
据介绍,《导则》向上承接综合交通规划和各类交通专项规划,向下指导具体交通设施的施工设计和建设,在交通总体设计预留空间内将道路、轨道及沿线交通设计具体化,对道路、桥梁与隧道、排水、交通设施、照明亮化、绿化、管线综合及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标准要求。《导则》将“绿色交通”概念融入其中,突出体现“以人为本”建设理念,以完善功能为导向,依托共享资源,合理布局,把“共享”概念与城市建设完美结合,强化慢行系统建设,转变单一追求需求建设做法,不断提升“人”的出行感受,“精细化”“人性化”贯穿始终。
方向指示信息统一使用立柱式“T”型式样
《导则》规定在公交车站、交叉口渠化段、轨道交通出入口、广场等人流集中的附近预留共享单车集中停放空间。同时,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隔离应按照合肥市慢行系统改造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此外,今后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街区可设置个性化路名牌,并统一使用立柱式“T”型式样,并标注地铁站、公交站等方向指示信息。
裕溪路高架东延工程率先采用一体式绿化护栏
《导则》要求桥梁设计时,应统筹考虑亮化、绿化等设施的设置条件,针对现状高架外挂花盆外观不佳、养护不便、年久存在坠落隐患等弊端,新建高架桥的绿化宜采用与防撞墙一体化设计。目前,市城乡建委通过组织开展相关研究,计划在裕溪路高架东延工程率先采用一体式绿化护栏,成景迅速、养护和更换便捷。
将全面换装防沉降井盖,减少车辆颠簸
《导则》规定车行道上的检查井盖可采用快速施工、防沉降的宽边防沉降井盖,减少后期病害对交通的影响。立交下穿应设置积水监测、视频监控和积水自动警示装置;立交排水泵站布置应与道路周边景观有效衔接,宜布置在绿化带内,并采用绿化进行遮挡。同时,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城市道路通过设置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带、植草沟等措施控制雨水径流量和面源污染。
非机动车太多或机动车随意停路设分隔护栏
针对机非混行道路,《导则》要求当非机动车流量饱和或者机动车有随意路边停车现象时,设置分隔护栏;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应在道路中央设置高度不低于1.3米隔离护栏;快速路(高架)中央应设置防眩设施,截至目前,合肥市9大高架已实现防眩板全覆盖;高架桥及立交桥入口应设置限高龙门架。
下穿桥入口处照度将适当加强
《导则》规定下穿桥应设置照明,宜选择光效高、透雾性能好的光源,入口处照度应适当加强;城市桥梁夜景亮化宜采用灯光直接勾画其轮廓照明方式为主,利用窄光束灯具照射局部表面、通过有韵律的明暗变化形成独特视觉效果的重点照明方式为辅;景观照明应严格控制炫光和动态效果的照明光,避免与交通信号光色混淆,以避免对驾驶者产生视觉干扰。
既有管线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
《导则》明确要求“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择树种,对道路岛头绿化带、交叉口,可采用花境等多种形式景观配置;桥下绿化应考虑植物耐阴性;桥墩及下穿桥敞开段采用立体绿化。
在管线综合及地下综合管廊方面,无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的城市道路地下管线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已建设或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所有拟定入廊管线应入廊,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需逐步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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