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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禽交易也将实行追溯管理

合肥晚报 2017-10-20 04:03 大字

[摘要]《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本报讯  10月19日,合肥市法制办公开征求《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活禽交易将来或实行管控制度。

活禽交易须在标准市场内

在路边售卖活禽,这种现象在合肥并不少见。今年春节前后,有媒体探访新中菜市,就曾看到有商贩在道路上贩卖活禽,严重影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在《征求意见稿》中,合肥市实行活禽交易管控制度。

所谓的“管控制度”,就是禁止在依法设置的活禽交易市场外从事活禽交易活动。活禽交易市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合肥市活禽市场设置标准。而设置标准,将由多家部门联合制定,以确保活禽交易市场规范设置。活禽交易市场名录,每年由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布。同时,市区禁止设立活禽批发市场,对于符合规定设置要求的现有活禽批发市场,可以经营至2019年6月30日。

设置活禽交易市场,有诸多硬性“门槛”。例如,城市活禽交易市场单独分区,设立独立出入口,与其他农产品经营区域严格分开;水禽交易区域与其他活禽交易区域相对隔离;交易区域、集中屠宰间、消费者之间实施物理隔离,避免消费者与活禽直接接触。

活禽交易或将“季节性暂停”

按照《征求意见稿》,合肥市活禽交易将实行季节性暂停交易制度。市人民政府根据卫生计生、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传染病的监测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可以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暂停活禽交易措施。暂停交易的范围、具体措施和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暂停交易期间,暂停交易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除种禽、苗禽和直接运至屠宰场(厂)宰杀外,不得运输活禽进入暂停交易范围内。

而且,在暂停交易期间,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提高活禽运输检疫监督抽查频次。外省市活禽输入本市,经营者要凭有效检疫证明到本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查验。经查验合格后,才能进入活禽批发市场交易或者活禽屠宰场(厂)进行宰杀,不得直接进行活禽零售交易。

追溯体系守住食品安全关

近年来,“舌尖上的安全”备受老百姓关注,食品追溯体系也更加完善。在活禽交易上,合肥市也将实行追溯管理制度。

按照要求,活禽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建设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农业、商务等部门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的举办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使用活禽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活禽批发市场应当对交易出场的每批活禽出具流通追溯单据。从活禽批发市场进入活禽零售市场交易的活禽,还应当具有活禽批发市场出具的流通追溯单据。

在明确活禽交易制度的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其中,利用农贸市场摊点或者市场外固定门店进行活禽交易,逾期不改正的,对市场举办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擅自在市场外摆摊设点进行活禽交易的,由主管部门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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