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瑶海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7月31日在瑶海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我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区政府批转的《瑶海区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瑶政[2017]4号)的安排,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执行2016年度政府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区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同时开展了城乡低保资金、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科技创新奖励资金、“三个中心”建设及政府性债务资金等5个项目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经审核相关资料,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8.99亿元的100.3%,比上年17.12亿元增长1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2.8亿元的106.5%,比上年13.14亿元增长3.8%;中央财政收入5.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6.19亿元的87.3%,比上年3.98亿元增长36.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8.5亿元的99.9%,比上年16.72亿元增长10.59%。其中:区本级财政支出18.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8.2亿元的99.9%,比上年15.97亿元增长13.9%;乡镇财政支出3000万元,百分之百完成年初预算,因龙岗开发区预算管理体制的调整,此项支出比上年7500万元降低60%。
另: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亿元,按相关要求用于龙腾家园等复建点建设。
(二)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8.4亿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收入13.6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05亿元,调入资金497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25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8万元。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支出28.4亿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支出18.1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5.41亿元,专项用于住房保障支出4亿元,补助乡镇支出3000万元,上解支出188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7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20万元。
经审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总计37.52亿元(主要系从市级筹措的大建设资金)。其中,财政专户21.7亿元,支路网账户1.41亿元,大建设账户6.81亿元,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账户3.67亿元,国库存款1.36亿元,其余各专户合计2.5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收入实现402万元,完成批准预算的100.5%,经审核,全部是区国资公司上缴的房屋租赁收入。当年国有资本支出400万元,经审核,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2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6万元,完成批准预算的100%。本年结余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审核,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0.58亿元,分别是:区国资公司调入资金383万元,市追加专项补助收入50.1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83万元。
经审核,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0.58亿元,分别是:支付专项债务利息37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4万元,市追加专项补助基金支出50.16亿元(含市级拨入土地出让金49.78亿元,当年实际投入大建设项目35.4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83万元。
(五)财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上级共下达我区转移支付指标5.41亿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指标0.6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指标4.77亿元。经审核,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等方面支出。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预算法》,有序组织财政收入,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大力增加民生投入,基本完成了区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目标任务,预算收入和支出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规,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运行平稳,收支基本平衡。
2016年我区首次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经审核,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均能较好地完成目标任务,收支相抵,实现了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9.0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64亿元,中央财政收入5.41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8.49亿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支出18.19亿元,乡镇财政支出3000万元。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收入实现40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支出400万元,当年结余2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0.58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0.58亿元。
(二)民生投入继续增加,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集中财力保民生、促发展,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百姓。全年“三公经费”支出800.53万元,比上年减少572.77万元,同比下降41.71%。投入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事务及住房保障事业23.3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2.15%。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分别增长15.53%、50.79%、25.49%,住房保障支出大幅度增长。2016年对园林绿化建设的投入达到了2690.18万元,改善了人居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区绿化品质。
(三)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日趋规范。
《2016年街、镇、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区、街之间的财权事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建设的完成,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促进公平公正交易,也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瑶海区建设资金动态监管系统的研发,为下一步建设资金安全有序运行和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基础。《瑶海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规范》明确了资金支付环节的审批流程,细化了各类支出的标准和审核要点。
(四)整改力度加大,举措扎实成效明显。
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对2015年度同级财政审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其中,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2402万元已缴入国库,违规使用的1517万元资金已全部予以纠正,结转结余资金6375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扩大内需专户出借的6.01亿元已全部收回,针对建设资金存在的问题,也已建章立制予以规范。
从审计情况看,还有一些部门和领域存在管理制度未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
部分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测算不够全面科学,导致预算指标未能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指标年末结余调整使用和结转使用的共计5039.85万元,预算单位将年度预算资金结余转入本单位往来资金账户的数额较大。
(二)预算公开不规范
经抽查,区法制办的预算公开数与批复数不一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公开了预算编制情况,没有公开详实的预算具体内容。
(三)预算执行进度不平衡
截至2016年6月,预算执行进度低于50%的有47个部门(其中执行进度低于10%的有4个部门);截至2016年9月,预算执行进度低于60%的有29个部门(其中执行进度低于30%的有11个部门);截至2016年12月,有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低于80%。
(四)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
截至2016年底,个别专户历年结转的债权当年未发生增减变动的金额达6.06亿元。其中,财政专户“其他应收款”科目涉及金额5.83亿元,大建设户“应收账款”科目涉及金额0.23亿元(含2016年大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时要求清理的往来款项446万元)。
(五)专项资金沉淀专户
抽查了区财政低保专户,该专户“其他应付款-其他”科目结余2014年市级下拨的协保人员经费307.33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结余2015年之前的就业资金1181.49万元。
(六)部分资金滞留基层账户
经延伸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各专户当年拨付给城东街道的拆迁补偿专项资金3025.27万元。城东街道将专项资金拨付给涉及拆迁项目的社居委后,账面滚存结余1132.91万元。各社居委在支付给拆迁户过渡费和补偿费后,账面滚存结余3390.68万元。
(七)内部管理制度滞后
修订时间滞后。《瑶海区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暂行办法》(瑶办发〔2014〕1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一年。截至审计时,尚未出台或修订新办法。
流程时限未明确。《瑶海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建设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等流程,但是对各流程的办理时限没有作具体的要求。审计组抽查了部分资金的申报资料,从预算单位提出资金申请、相关部门审核直至实际收到资金,整个流程所需要的时间较长。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区科技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支出,及时公开预算,积极落实上级配套政策,为三家企业争取研发补助经费55.8万元,指导4个学校创建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组织4个社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地震安全示范区。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因未出台区级自主创新扶持配套政策,区科技局当年对创新扶持资金使用仅有15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400万元的38.95%,预算执行率较低。
五、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2016年全区发放城市居民低保资金2397.23万元,累计保障46687人次;发放农村居民低保资金158.59万元,累计保障3312人次。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方面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保障更加有效。建立健全了低保金发放制度和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将城乡低保受益对象的详细信息全部录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系统,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城乡低保专项资金与“水、气、电”补贴资金在同一个专账核算,存在资金混用现象。
(二)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
“民以食为天”,2016年农产品食品安全检测点建设作为省级民生工程首次在我区实施。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机关规定的标准,积极创造条件,精心布点,投入140万元奖补资金,先后建成13个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室;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六制”要求;对省市下达的奖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现象;项目后期管养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能够持续开展。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测结果信息未按要求在公共场所公示。
(三)科技创新奖励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2016年我区共筹措科技创新奖励资金299万元,其中,市科技局拨入243.2万元,区级配套55.8万元。当年实际使用194.4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科技局积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鼓励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提升了我区科技创新能力。
(四)“三个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区“三个中心”项目是对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卫生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的简称。经审计调查,全民健身中心由合肥市重点局承建,其资金管理及建设进展均由市重点局负责,故此次审计调查对象仅包括公共卫生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
经审核,截至2017年3月30日,公共卫生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已投入资金2.14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城投公司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程序,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活动的进展,促进了瑶海区公共事业的发展。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系文化艺术中心的功能区之一)已于2017年2月13日进驻并正式投入使用,可办理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低保等17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的窗口服务,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营造了优质的政务环境。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共卫生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进度较为缓慢。
(五)政府性债务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截至2016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8.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5亿元、专项债务3.38亿元。至审计时,政府性债务总额没有变化,债务结构有所改变。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2015年制定、2016年修订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确定了各参与部门的管理职责,规范了债务资金的预算、举借、预警等管理内容。区政府投融资的统筹力度在逐步加强,政府性债务有计划地逐步置换成相对成本较低的政府债券,债务管理逐步规范提高,资金举借到账后均按计划拨付使用。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已核定的政府性债务限额合计8.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13亿元、专项债务2.33亿元。截止审计时,我区债务总额控制在限额内,但专项债务超出规定限额1.05亿元。
六、加强区级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精细度,进一步推进滚动预算的编制。
预算是财政工作的基础和重点,也是提升理财水平的重要手段,预算的精细度决定了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各预算单位应增强主体意识,科学预测各项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精准率,从源头上控制资金结余。增强预算公开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均衡调度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区财政局应加大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核力度,夯实预算管理的基础,提高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滚动预算的编制。
(二)强化资金统筹,进一步提升预算支出的执行力。
区财政局应全面梳理存量资金,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让趴在账上的资金“动”起来、“用”起来,实现资金的有机融合和有效供给。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要及时调整,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出台建设资金精细化核算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建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及时调控建设资金的支出进度。进一步理顺财政资金审批流程,简化程序,明确时限,加速资金流动,促进财政支出效率再提升,确保预算执行流程更通畅。
(三)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区财政局应积极牵头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拨付资金,确保财政政策落实有载体,财政资金使用有脉络。深化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强化对财政资金投入产出的问效。区财政局应健全收入征管分析预测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关注财税政策变化,科学确定财政收入预期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收入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严格税源管理,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
(四)巩固民生保障,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市场化运营。
建立稳定的民生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科学配置民生资金,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人、使用到位。督促在建项目加快速度出成果,确保民生工程早日惠民。完善民生项目的建后管养制度,提高社会满意度。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创新管护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民生工程项目的市场化、社会化建设运营,保证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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