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高温作业须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合肥日报 2017-07-23 03:07 大字

[摘要]人社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关心劳动者身心健康

本报讯  连日来,合肥市气温连续走高,给劳动者特别是户外作业人员造成不利影响。市劳动监察支队表示,用人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保护高温期间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额外劳动消耗的一种补偿。2011年,省人社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就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发出通知,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等措施,避免或减少高温作业对劳动者的伤害。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能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料。同时,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定期职业卫生培训,进一步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剔除高温季节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合肥市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者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劳动保护工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侵害自身权益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记者 许超众) 

新闻推荐

龙虾美食免费品鉴团报名启动

7月28日,2017第16届中国(合肥)龙虾节将正式拉开帷幕,作为重头戏的现场免费品鉴龙虾活动,将于7月28日~30日在包河区罍街广场举行。由于品鉴团名额有限,请各位“吃货”抓紧时间从速报名!品鉴团免费报名征...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