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后潜逃24年庐江一男子被判死缓

新安晚报 2020-10-30 09:39 大字

本报讯因情感纠纷,庐江男子何某生杀害一女子后,连夜潜逃,24年后,于今年3月被警方抓获。10月29日,该案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合肥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生与被害人何某(殁年22岁)系原庐江县裴岗乡串河村上何院村民组(现庐江县白湖镇白湖社区何家院)村民。1996年2月25日下午,何某在何某生家中,与何某生因感情问题发生纠纷。何某生遂用水果刀向何某的颈部、腰部等处捅刺数刀。后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何某生潜逃。经鉴定,被害人何某系被锐器刺破心脏死亡。

2020年3月4日,被告人何某生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梅园村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生因感情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何某生故意杀人情节恶劣、罪行严重、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大,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是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认罪悔罪,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综上,作出上述判决。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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