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江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和家园 项目地块515平方米超建商业用房面积 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况公示
根据庐江县土地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研究意见,现将庐江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和家园项目地块515平方米超建商业用房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宗地位置:庐江县庐白路西侧、周瑜大道北侧。
(二)宗地面积:7538平方米。
二、超建情况
(一)原规划情况
1.计容面积(规划总建筑面积):11305㎡。
(二)实际建设情况
1.合法部分计容总建筑面积:11303.82㎡。
2.超建部分建筑面积:515㎡。
三、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况
按照《合肥市建设项目超建面积处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在相关部门处罚执行到位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超建515平方米商业用房评估地价收缴165.2635万元土地出让金及相应契税。
四、公示期限
2020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4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照县土委会研究意见与庐江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
联系电话: 0551-87308210
联系人:孙文
联系地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叉口西北角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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