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地下停车位可办“身份证”

合肥日报 2020-01-09 01:12 大字

本报讯近日,《庐江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库)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庐政办〔2019〕88号)(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执行,该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该《办法》对地下停车位从销售管理、买卖合同备案及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操作性强,并为文件出台前已建成的地下停车位利用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可切实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无法办产权证的历史问题。

据该县房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地下停车位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无疑给开发商、业主都吃了颗“定心丸”,有利于明晰产权,防止权属争议、矛盾纠纷的产生。同时,地下停车位有了合法身份,拥有独立产权,可以租赁、出售、转让和抵押,可切实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记者 葛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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