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顶楼盖阳台,怎料阳台变露台 庐江美的城小区部分业主:购房合同注明阳台是封闭式的;开发商销售人员:卖房时顶楼阳台属赠送,业主若要封闭得自己掏钱
最近,庐江县美的城小区一期正在交房。可购买顶楼的一些业主拿到新房后,发现朝南的阳台没有顶,变成了露台。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前往小区采访得知,多户业主购房合同上显示所购商品房的阳台是“封闭式”的。对此,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应该履行合同,把露台封闭成阳台。小区开发商一位销售负责人称,小区设计时顶楼阳台是不封的,但现在业主觉得有问题,他们会配合解决问题。
【业主反映】“封闭式”阳台变成露台
2017年5月,庐江县居民何女士在美的城小区购买了一套顶楼住房。“中秋节那天我去看了新房,发现阳台是露天的,没有顶。”昨日上午,在美的城小区,何女士向记者展示的购房合同显示,她所购的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
眼看阳台没有顶,何女士表示没法接受。“阳台没有封闭,雨天晒衣服很不方便。家里孩子才10岁,阳台没有封闭,很危险。”何女士说,她的诉求是开发商按照合同,把阳台封起来,否则存在安全隐患。
在业主朱女士家,记者看到11楼的阳台同样没有封闭,也没有顶。朱女士的购房合同也明确显示“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而有类似问题的业主还有不少。
【开发商说】卖房时顶层阳台属赠送
记者采访了解到,顶楼业主所签购房合同上除了注明阳台是“封闭式”的,也有注明阳台为“非封闭式”的,甚至有的合同注明“无阳台”。“我们要求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每户实际情况,封闭阳台或者给阳台加个顶。”一些业主向记者表示。
昨日下午2点多,记者前往美的城小区售楼部。开发商——合肥悦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一位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美的城小区在规划设计时,顶楼阳台就是不封的,“当时我们顶楼对外出售时,跟业主说的情况就是(阳台)是赠送的,不计入面积,就是这部分面积不收钱,所以我们(开发商)没有义务把它封好。”该负责人称,若顶层要封阳台,需要业主自己出钱封。
至于顶层业主购房合同上阳台为何出现“封闭式”“非封闭式”“无阳台”等状况,上述销售负责人称可能是当时顶楼业主所签合同没有统一,没有规范,才会出现差错,“有可能是当时疏忽,顶楼跟楼下住宅的合同一样,(合同)没有更改过来。实际是没有阳台或不封阳台的。但我们(合同)可能有的出错了,有的是正确的,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该销售负责人表示将会进行排查,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对于业主们的诉求,上述销售负责人表示,既然有问题存在,肯定是要解决的,“你说的这些我都记录下来,回头我们会把相关顶楼的合同全部拿出来,然后一一排查,包括该怎么解决,我们会主动联系业主。”
【律师观点】开发商有履行合同义务
昨日傍晚,记者联系上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自强。他认为,购房合同上注明阳台封闭的,但业主拿到房发现阳台没有封闭,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封闭阳台,这一诉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购房合同对业主和开发商都有约束力,既然合同约定是封闭式阳台,开发商就应该交付给业主封闭式的阳台,否则违反合同规定,属于违约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封闭阳台或提出赔偿。”对于开发商回应顶层业主购房合同中出现阳台为“封闭式”“非封闭式”“无阳台”等几种情况可能是当时所签合同疏忽大意不规范所导致,王自强律师认为,开发商说的疏忽大意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签合同所代表的是公司行为,不能因一时出错就不承认,合同对双方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许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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