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晒扫黑除恶成绩单: 去年摧毁124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新安晚报 2019-01-21 10:36 大字

针对“套路贷”、医疗卫生领域犯罪、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合肥警方联合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深挖深究,除恶务尽,始终保持严打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近日,合肥警方公布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破获的部分典型案例。据悉,2018年,合肥警方一举摧毁124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案例

合肥打掉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赌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2018年2月5日早上7点多,庐江县公安局接到庐江县某镇卫生院值班医生报警称,卫生院有人送来一名溺水者,现已死亡。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初查,死者周某身体多处外伤,死因不明。

案发后,专案组迅速成立,将周某被非法拘禁致死案查实。随后,犯罪嫌疑人王某、严某等人悉数落网。警方查明,自2013年12月以来,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庐江县、肥西县、舒城县、长丰县、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和经开区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开设赌场,以在赌场内放高利贷、抽头等方式牟取暴利,供组织成员个人生活及组织的生存、发展,以赌养黑,以黑护赌。

同时,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追讨高利贷过程中,王某等人通过捆绑、软禁、滋扰、殴打、打砸等方式迫使他人支付高额钱款,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据初步统计,王某团伙已敛财近200万元。

2018年11月30日,王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王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合肥市打掉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是合肥市2018年判决的首起黑社会性质案件。医疗服务领域

为抢生意围追殴打同行

蜀山公安分局通过对两条医院医疗服务领域涉恶线索深度摸排,成功打掉以王某、李某为首的两个涉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破获故意毁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4起。

警方查明,自2017年以来,王某等人成立医疗服务公司,在蜀山区某医院附近以自营车辆运送病患。为争抢生意,彰显实力,王某等人通过暴力手段逼迫其他从业人员退出竞争,欺行霸市。

2017年12月,王某安排吴某等人将该医院内同行的救护车砸毁,破坏车内医疗设备。2018年初,王某安排吴某等人跟踪卫某的救护车至寿县新桥镇,追逐拦截卫某车辆实施打砸。2018年3月,王某多次在该医院内对卢某、吴某、张某等人骚扰滋事。通过工作,专案组先后抓获王某、吴某、徐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目前,专案组正在对王某等人深挖余罪,加紧完善固定相关涉案证据。

2018年6月份,蜀山区某医院发生因争抢接送病人生意引发的聚众打架警情,以李某为首的涉恶团伙人员信息和组织架构浮出水面。

8月8日,专案组开展统一收网,先后在肥东、肥西、长丰等地将李某等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查,李某专门在该医院内从事自营车辆病患运送工作,因争夺生意与邵某引发矛盾。李某为实施报复纠集其哥哥李某某等多人到该医院对邵某等人实施殴打。

为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王某、李某依托医疗服务公司,纠集多人,多次利用围攻堵截、威胁恐吓等恶劣方式阻拦其他殡仪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开展业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目前,王某等人案件已公诉至法院等待开庭审理,李某等人案件也已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肥东县陈某文等人恶势力集团

组织人员持器械抗法

2018年6月11日下午,肥东县公安局接报警称,撮镇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撮镇大费村拆迁现场被一群头戴安全帽、嘴戴口罩的不明身份人员打伤,同时行政执法局的车辆也被砸坏,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为阻止拆迁工作,以大费村违建户陈某文、唐某能等人为首的恶势力集团,以维权名义,筹集资金,统一购买烟花、木棍、钢叉等作案工具,对抗拆迁工作。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唐某能、林某杰等将大费违建户分成10个小组,每组组员10余人,确定各组组长及组员,并每天安排1至2个小组值班。其间,犯罪嫌疑人多次召集开会,制定“方案”,规定要统一戴头盔、口罩“伪装”,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6月10日晚,唐某能得知次日要进行拆迁,组织上述犯罪嫌疑人对抗拆迁工作。6月11日中午,根据事先安排,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唐某能召集各小组长及组员在大费村塘梢组集合,并约定以“放烟花”为信号,集体攻击拆迁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杨某东、何某满等人在大费村漕坊组自家房屋楼顶准备了砖块、烟花等作案物品。下午3点多,拆迁工作人员对漕坊组已签约的违章建筑拆迁完毕。在撤离现场时,遭到手持烟花、钢叉、铁锹、木棍等作案工具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文等人追逐、殴打,造成多名拆迁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现场的四部执法车辆遭到打砸,涉嫌恶势力犯罪。

案件发生后,肥东县公安局当日成立专案组,查清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陆续将2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12月20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对已开庭审理的19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庐阳区龙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

父子上阵设“贷款套路”

2018年7月初,合肥警方通过一起警情分析研判,查明庐阳区北一环祥源广场、财富广场等写字楼内存在多家疑似从事诈骗犯罪活动的小贷公司。7月10日,警方在辖区祥源广场五个楼层查获嫌疑“套路贷”公司6个,查获涉案借款协议300余份,借款电子资料2000余条,以及大量公司账目等电子证据。7月25日,专案组侦查发现,一个名为“聚峰”套路贷公司侵害受害人众多。经4个多月侦查,以龙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功告破。

经查明,2015年11月19日,龙某父子两人注册成立“安徽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经营金融放贷资质)。为获取最大化利益,聚峰公司业务员通过微信群、跑同行、散发小卡片、口口相传等方式广泛寻找借款人,详细了解借款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后录入361平台(收费平台),再由风控人员通过361平台、手机通讯录、水电户号等全面检索、核对、了解借款人借款、逾期、车辆、房产等信息。

符合放款条件后(公检法、军人不借),确定借款金额,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直接扣除平台费、服务费、中介费、上门费(共计25%-30%)等各种费用,要求借款人签订虚高、双倍或多倍空白借条、借款承诺书、收条、租房协议等,并让借款人手持借条和现金拍照固定。所有协议手续仅聚峰公司留存一份,借款人无任何相关协议、手续。放款后,业务员、贷后会跟踪还款情况,通过甩单或电话威胁亲属等方式要求借款人还款。若借款人失联,贷后人员就会通过上门、威逼亲属等方式寻找受害人,后随意编造各种理由认定违约,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甚至是抢劫方式强行索债。

警方查明,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聚峰公司敛财361余万元。龙某等人非法获利资金,大部分用于持续放贷的资金周转以及个人挥霍,并以发放工资、提成、奖金等方式笼络和豢养组织成员。

该组织招揽社会闲散人员、前科人员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侵害受害人1016人,其中逾期234人。查实该组织涉及各类违法犯罪事实54起。目前,以龙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案已公开宣判。

合公新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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