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户口纠错为啥这么难?
安徽日报农村版报社:
我是庐江县庐城镇方店社区沈院村民组居民王能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因为自己的户口问题“跑断了腿磨破了嘴”。
我1980年7月14日生于庐江县庐城镇方店社区沈院村民组。1996年,我在定远县认识一男子并与其共同生活,但没办理结婚证。随后,他家为我办理了一个假户口。
2010年,我和该男子分手,他让我把在他家的户口迁走或者注销。2013年9月,我回到定远申请注销。2013年11月26日,庐江县公安局为我办理了二代身份证。
我于2013年9月申请注销的定远户口,于2014年7月14日被注销。庐江县公安机关在明知我定远户口已被注销且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在2014年8月15日又注销了我在庐城镇方店社区沈院村民组的原籍户口。
为办理户口,我多次信访,庐江县公安局户籍窗口让我提供原始材料。今年8月9日,我把材料递到户籍窗口,民警说不行。 9月14日,我又来到窗口,民警为我办理的是集体户口,户主是董某某,我不认识,家庭住址也不对,这不是我的真实户籍。
10月2日上午,庐江县公安局户籍科将我的户口改成了家庭户,但却将我的户口改为是从集体户口地址迁来的,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这个集体户口是假的,我认为庐江县公安局这是在掩盖之前的错误。
10月2日下午,我再次去了户籍窗口,负责此事的民警不在,我通过视频和当时办理业务的民警交流情况,负责此事的民警在视频中态度极其蛮横,还用难听的粗话骂了我,我有录音为证。虽然挨了骂,但户籍窗口最终更改了原来的错误登记。
我现在有两个疑问:一、庐江县公安局在知道我在定远户籍已被注销的情况下,为什么不通知我本人,再次注销了我的合法户口? 二、知道我有合法住所,应该办理家庭户(2013年11月26日,庐江县公安局给我办的就是家庭户口),为什么给我办了一个假的集体户?
读者王能会
采访附记:
对于王能会的疑问,记者通过庐江县公安局政工科了解到大致的情况,该科汤科长在微信中告诉记者,注销户口是因为当时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注销时通知了当事人。关于服务态度问题,该局督察大队已经介入调查。
没有办理家庭户是因为她所称的祖居房已经认定是危房(社区证明和走访群众了解),无人居住。王能会本人不在此居住。她家又没有直系亲属可以挂户,治安大队正在和当事人及镇村协调。
王能会在第一次办理户口时提供的是什么虚假材料?注销户口通知了王能会,庐江县公安局是否有证据能证明?办理户籍民警骂人?就这些疑问,记者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汤科长,未获回复。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星级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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