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 城区禁放 保卫蓝天

合肥日报 2018-08-15 02:13 大字

本报讯日前,庐江县公布了《庐江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庐江县城区将自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禁放。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县政府为中心,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未来,随着城区规划范围扩大,禁放区域地将随之调整。

按照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禁止在任何时间燃放任何品种的烟花爆竹。与此同时,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如果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由县政府决定,并提前3天以公告形式发布。

据了解,庐江县将对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调查摸底,依法注销和撤销所有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经营网点以及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为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禁放管理,该县还将设立举报电话。对实名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每起案件奖励首名举报人200元。 (李孝林 记者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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