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号码玩失踪假离婚转移财产合肥市中院发布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7-03 16:14 大字

[摘要]合肥市中院发布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

换住址换号码玩失踪,假离婚转移财产……有钱不还的“老赖”们通过各种方式躲避法院追责,但也有可能身陷囹圄。近日,合肥市中院发布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许多“老赖”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获刑。

郭某某因与某物流公司有经济纠纷,将后者交给他运输的375台洗衣机扣留。该物流公司将郭某某起诉至合肥蜀山区法院,法院裁定查封该375台洗衣机。最终,法院判决郭某某向物流公司赔偿损失数十万元。

郭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物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郭某某将被法院查封的375台洗衣机全部擅自处理。

法院认为,郭某某擅自处理已被法院裁定查封的洗衣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另一起案件中,汪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致吴某某受伤,法院判决赔偿对方损失。判决生效后,汪某某未履行义务。吴某某向合肥庐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责令汪某某及时交付赔偿款,同时要求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及其后的变动状况等。

在此期间,汪某某擅自将自己名下的轿车转让给他人,又多次从自己银行账户上支取出38400元。上述财产变动状况,汪某某均没有报告。执行期间,法院多次催促汪某某履行判决、裁定义务,但他拒不履行,致使吴某某未能及时有效治疗。法院判决汪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王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合肥高新区法院判决赔偿赵某某13万余元。王某某收到判决书后,在有能力赔偿的情况下一直未予赔偿。随后更换电话号码,致使赵某某及法院执行人员无法联系,且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法院查明,为了达到不赔偿或少赔偿的目的,王某某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办理假离婚的方式将所有债务留给自己,所有财产归于配偶,逃避执行的主观意图明显,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这些案件中,不少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但往往采取隐瞒身份信息、更换住址和手机号码、假离婚分配财产和债务等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私自处置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恶意干扰阻碍法院强制执行,以达到“欠债不还”的非法目的。 (周勇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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