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照片加四万块钱做成伪证
[摘要]将诈骗包装成经济纠纷 3名嫌疑人已被刑拘
○嫌疑人开的车辆
假扮成贷款公司员工,用少量现金和几张照片做伪证,在让对方签订一份空白合同,3名嫌疑人就轻松将诈骗行为伪装成经济纠纷。所幸,公安民警火眼金睛,从一张照片中找到了端倪,案发第二天就抓获了嫌疑人。3月29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警三队获悉,3名嫌疑人已被刑拘。
收了四万块就把车给别人
黄女士去年贷款购买了一辆二十多万的SUV车。今年1月,因为急着用钱,黄女士想将车作抵押贷款。然而,黄女士的车是贷款买的,没有办法再办抵押贷款。于是她把想法告诉了她的朋友。这位朋友有很多贷款公司群,于是又将黄女士欲抵押车辆贷款的信息发到了各个群里。
这个时候,群里的赵某某联系了中间人,表示他可以办无抵押贷款。中间人将此消息告诉了黄女士。双方约定1月10日上午,在蜀山区见面。
当天上午,黄女士开车来到现场,随后不久赵某某带着王某和肖某也开车到达现场。在没有仔细审查的情况下,黄女士就草率签署了由赵某某等人提供的“车辆抵(质)押借款合同”、“车辆委托转押或出租协议”等“合同”。随后,赵某某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先支付了黄女士4万元“贷款”。
在赵某某以“必须拍照回传公司后才能继续支付尾款”的要求下,黄女士从银行取出这4万元现金和写好的收条,让赵某某用手机拍照“回传公司”。随后,赵某某又从4万元中拿出3万元现金再次进行拍照“留存”。之后,赵某某以要替黄女士的车安装GPS为由轻松地将车骗走。
三嫌疑人接连用此套路诈骗
还蒙在鼓里等待“尾款”的黄女士万万没想到,赵某某等三人驾驶着自己的爱车刚离开,就在她的车上安装了GPS屏蔽仪,并将车藏匿在新站区磨店乡一处事先准备好的车库内。
发现事有蹊跷后,黄女士联系赵某某要求返还车辆,却被告知要先偿还11万元的“贷款”及高额的“利息”方能取回自己的车辆,否则,他们就要将车变卖。
接到黄女士报警后,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迅速介入并展开调查。通过缜密侦查后,犯罪嫌疑人肖某(男,23岁,庐江县人)、王某(男,23岁,六安市人)于2018年1月11日被民警抓获归案。随即,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23岁,六安市人)于次日被抓获归案。黄女士被骗的车辆也完好无损地被民警找回。
“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套路\’很深的嫌疑人屡次让受害人展示现金、收条并反复进行拍照,就是为了伪造资金往来的证据,造成受害人已收到11万元贷款的虚假证据”, 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因为此前在六安用同样的套路诈骗成功过。
经过审讯,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不要轻易相信无抵押贷款。
1. 犯罪分子往往都是利用市民着急用钱的心理,会用“当场支付现金”为诱饵;
2. 需要贷款时,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企业,在抵押贷款前,务必要看清合同,千万别把自己“套”进去;
3. 这类作案在熟人和陌生人之间都比较常见,尤其在和陌生人打交道时,最好避免大额钱财交易。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韩婷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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