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兜底保障 助力城镇居民增收
为全面做好2021年度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县民政局立足兜底保障职能,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居民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城镇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来源。
完成低保特困提标。根据合肥市统一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肥西县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 717 元,同比增长1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 16801 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 14136元),同比增长2.5%。7-8月份为城镇低保对象发放提标补贴24.97万元。
保障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截至10月底,肥西县城镇低保1285户、1684人,低保对象占非农人口的1%,1-10月份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1226.74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696.6元。1-10月新增城镇低保73户98人,其中单人户纳入低保41人。
针对全县城镇特困对象200户,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城镇特困供养金241.29万元。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67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20.67万元,人均救助3279元。通过乡镇临时备用金先行救助243人,发放救助金40.43万元,实现高效救急解难。
(黄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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