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市监局查处首例违反《电子商务法》案件

肥西报 2021-09-03 09:44 大字

近日,县市监局向合肥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在淘宝平台从事网络销售而未公示营业执照。据悉,这是自《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县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查处的首例违反该法的案件。

今年5月,县市监局严店市监所在调查合肥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另一违法线索时发现,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未在淘宝平台统一的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首页的其它位置也未见其营业执照信息或相关链接。该局执法人员随即综合运用线下现场核查、网络调查取证、平台异地协作等技术手段,对此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取证,锁定了当事人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吴某某于2013年使用“王某"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淘宝网店,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于2018年注册了名称为“合肥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随后在2019年开始使用该营业执照通过淘宝店铺经营水特产等产品,其在经营过程中一直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时间达90日以上。

鉴于上述违法行为,县市监局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7000元。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改正,在平台公示了营业执照信息。

县市监局在此提醒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除了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更应依法及时履行公示义务。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从而更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张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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