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坠入采光井 物业承担60%赔偿责任 合肥中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合肥晚报 2021-06-01 00:59 大字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5月31日,合肥中院发布合肥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截至2021年4月,合肥两级法院全部设立少年法庭,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和上下归口管理。2018年以来,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327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4417件。

青春期“野蛮生长” 持刀划伤多名同学

被告人胡某某与温某某等人均系合肥某某中学西校区高二年级学生。案发前,金某、童某、温某某在经过胡某某班级时将其书藏了起来。2016年10月23日21时左右,胡某某与三被害人理论进而发展为肢体冲突,胡某某用事先携带的弹簧刀朝金某、童某、温某某等人乱划,致金某、童某、温某某的胳膊、手指等处被划伤。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金某人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胡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其法定代理人支付了部分赔偿金,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

本案审理中,包河法院发现胡某某因家庭教育缺失在青春期“野蛮生长”,拉帮结派、争强斗狠的不良风气又成为“校园欺凌”的重灾区。通过深入了解,胡某某自幼父母离异、长期与祖父母共同生活,又因其外地人身份受到同学排挤,案发前不久曾多次遭受被害人的言语欺凌,种种遭遇触发了其内心深处“攻击阀”。

基于此,包河法院积极联系胡某某父母及亲属,共同落实温情陪护制度、庭审教育制度等,帮助被害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悔罪认罪。本案警示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共同担负起教育的重任,合力为青少年营造积极向上、明理守法的健康成长环境。

出售另类“爬宠”

两少年触碰法律底线

被告人于某某与他人合伙在山东省高唐县经营一宠物店,除日常销售外,还通过网络QQ、微信联系的方式购买或出售珍贵野生动物,以牟取利润。

被告人王某某原是爬宠爱好者,后于2018年7、8月代理出售爬宠。2017年9月,于某某向尤某出售1只黑白泰加蜥蜴。2019年3月,于某某向河南许某某收购五只平原巨蜥幼苗,并联系他人帮忙出售。2019年6月,薛某某将3只缅甸陆龟交给王某某,让其帮忙出售。同年7月,王某某购买了10只豹纹陆龟、1只鬣蜥蜴,或对外出售,或自己饲养。

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于某某行为均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被告人犯罪时均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青少年多有“猎奇心理”,另类酷炫的“爬宠”会吸引他们购买饲养,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法官提醒,爱“宠”之心可以理解,但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儿童坠入采光井

物业承担60%赔偿责任

2020年8月8日,刘某某(女,2015年3月18日出生)在肥西县某小区内玩耍时,钻入小区内透光井围栏,不慎坠落至小区负一层超市内。

经诊断,刘某某为创伤性颅内出血、股骨骨折、头皮血肿。事发的采光井位于小区的公共区域。事发的透光井玻璃破损已久,防护栏缺失, 其间有业主要求物业进行维修,但该小区物业一直未进行维修。刘某某向肥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健康权纠纷诉讼,请求判令某某物业公司赔偿各项费用47685.84元。

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对于刘某某的受伤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刘某某钻入护栏时未见其监护人阻止,其受伤后监护人也未及时出现,其监护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遂依法酌定物业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新闻推荐

表彰好少年 弘扬正能量

本报讯昨日上午,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肥西县官亭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镇关工委、妇联、团委联合举办2021年度官亭镇“...

肥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肥西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