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下达首张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罚单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内某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这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肥西县查处的首起违反该条例的案件。
据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该局在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涉案超市在售的2瓶“名涛·9倍滑溜溜丰盈保湿弹力素"和4瓶“阿道夫·精油沐浴原液(魅红诱惑)"超过使用期限,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法行为。该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发后,经执法人员宣传教育,涉案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已对该处罚决定履行到位。下一步,该局将加大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力度,强化普法宣传、严格监管执法,有力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保障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金长斌 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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