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事先未说好,施工队结账遇阻 承包方称已给过13万元,但被施工队负责人挪用;施工队负责人否认挪用工人工资一说

新安晚报 2021-02-08 10:29 大字

近日,本报讨薪维权热线0551-62396200接到肥西县一施工队负责人凌师傅的求助,其施工队在肥西县花岗镇董岗社区的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配套炉渣综合处理利用项目工程做瓦工活。今年1月11日,凌师傅的施工队突然接到停工通知,凌师傅要求对方结算之前的工资,但因双方此前并未就该项目统一过报价,导致目前部分工资无法结算。

【施工队】中途突然停工,要求结工资却遇阻

据凌师傅介绍,2020年10月28日,凌师傅的瓦工施工队在位于肥西县花岗镇董岗社区的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配套炉渣综合处理利用项目工程做瓦工活,项目总包方为豫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当时由于合同中对几处施工项目的报价未达成一致,凌师傅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开始施工。

凌师傅告诉记者:“我后来对几处有争议的地方重新提交了报价,但对方没有给我回复,我以为他们认可了我的报价,就继续干下去。结果今年1月11日,他们突然让我停工,给了我一份新的报价。我一看这个价格比之前低了许多,根本做不下去,我就同意停工了,让他们把之前的工资结给我。”然而,豫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告诉凌师傅,之前已经打了13万元的工人工资,并且现在是按新提供的报价给凌师傅进行结算。“我之前是垫付工人工资,包括工人日常生活费、器械费用等,这点钱根本不够支付所有工人工资,现在仍然还有9个点工的钱没有结掉。”

由于就工人工资问题协商无果,2月5日,凌师傅一行人到肥西县信访办反映情况,并在昨日与豫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一位苏主管商定了剩余工人的工资问题。凌师傅告诉记者,“工资单是开过了,但也没具体时间,今天已经2月7号了,怕他一直拖着不发下来。”

【承包方】之前给过13万,但被对方私自挪用

2月7日下午2时左右,记者联系上豫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苏主管。对方告诉记者,凌师傅是他们的施工员介绍来的。针对合同未签订一事,苏主管称:“当时我们让他尽快提交新的报价,因为现在不明确的话,后面干完活算账就是扯皮吵嘴的事。但他一直不报,我说你不报账,那你起码把每天工人的工时工分统计一下吧,每天统计完给我们项目部签字确认,但他也不搞。就在今年1月11日,我们再次找他来报价,他又报不上来,我们就主动提出一份价格单,我们给的价格绝对是在市场价之上的,现在新来的瓦工队也是按这个价格做的。”

苏主管告诉记者,如果凌师傅他们接受这个价格,肯定会让他们继续做,但是他们不同意,那就只能给他们结账。“我们之前已经给过13万,而且是打到一张农民工工资专项卡上,但他(凌师傅)把这张卡没收了,并且把这13万单独取走了。”至于凌师傅称将这笔钱用在生活费上,苏主管并不认可,“我们项目部这么多人,一个月生活费也就三千多元,他一个月怎么会用掉这么多钱?而且我们还发现,他(凌师傅)没找那么多人来干活,却让别人给他打那么多的工资条来。”苏主管还称,“昨天我们现场统计后发现,就这13万元,他还应该再退3万元回来。”

采访最后,苏主管告诉记者:“针对还剩的几个点工的工资,我们今天给他开了工资单,该付的我们肯定会付,我们肯定不会少一个工人工资的,但是因为需要走公司财务流程,所以这两日才会到账。”

2月7日下午4时30分,记者再次联系上凌师傅,向他求证是否存在苏主管所说的情况。凌师傅告诉记者:“我之前有提交过报价,如果不知道拿多少钱,我为什么还继续干呢?而且我还主动说过,我和他们项目部各自统计每天的工时,这样有问题也可以核对。对方说我做假账、提供假工资单更是没有的事。”

凌师傅最后告诉记者,他只是想让工人们有钱回家过年,如果公司认为他有挪用工人工资等情况,协商也好,起诉他也罢,都是可以的。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孙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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