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交易立新规,眼下正在等审查
一方面,合肥市有关部门出台文件,顺延执行活禽交易禁令;另一方面,合肥市在4月中旬发布《合肥市禽产品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提出在合肥市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活禽交易。记者日前采访得知,《草案》已完成意见征集,正等待立法部门审查。
【现状】
活禽交易禁令顺延执行
今年1月13日,合肥市政府根据已出台的《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关于合肥市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季节性休市的通告。根据通告,2020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至4月30日(农历四月初八)禁止城区所有活禽交易,休市范围包括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休市期间,合肥城区禁止所有活禽交易,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日前,根据暗访了解到的情况,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联系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菜市场管理的相关负责人,对方介绍,受今年疫情影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合肥市政府部门又下达文件,在活禽交易休市期过后,继续禁止城区所有活禽交易。与此同时,肥西、肥东等县市也出台文件,禁止活禽交易。记者从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6月下旬至今,该局会同该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城关地区各农贸市场持续开展活禽交易场所关闭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旨在禁止活禽交易,推广冰鲜上市。
【声音】
查处活禽交易难点不少
在查处活禽交易过程中,不少执法人员表示,在疫情防控中,很多市民意识到购买活禽可能存在隐患,所以愿意购买已宰杀的家禽,但还是有部分市民想买活禽。在采访中,一位买了活禽的市民告诉记者,他知道不允许活禽交易,也知道没经过检疫的家禽存在风险。“可现在是腌咸货的时候,邻居们买了活鸡活鸭,我也忍不住买了。”
除了部分市民有购买活禽的需求,执法人员表示,执法过程中,单一执法也是一个难点。“例如那些装活禽货车,经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光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难以执法到位。”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的负责人说。
多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活禽交易查处还有一个难点,那就是执法的法规保障。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2018年,《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出台,可该《办法》是规范休市期间活禽交易的规章。目前已经过了休市期,执法人员只能依据今年合肥市政府出台的疫情防控文件,禁止活禽交易。
此外,《办法》规定,发生紧急疫情时,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立即关闭活禽交易市场。“这条规定是针对市场内的,像双岗老菜场外面那些经营活禽店面,就钻了空子。他们特意把活禽交易设置在市场外,以此来逃避处罚。”一名执法人员说。
【进展】
草案已完成意见征集
今年4月中旬,合肥市发布《合肥市禽产品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相比2018年出台的《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最大的变化是提出:本市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包括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高新区辖区内不得设立活禽交易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活禽交易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饲养、销售、宰杀或者加工活禽,运输活禽车辆不得进入上述区域。这些禽产品交易市场,包括禽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菜市场、商场、超市的禽产品交易区以及禽产品零售点。《草案》还提出:本市城区内不得设置禽类屠宰厂(场);合肥城区实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
昨日,记者采访获悉,在今年5月19日,合肥市政府公示了《草案》征集意见情况,意见征集完成。“(意见征集完成后),我们收集了各种材料,如今各项材料已经准备完毕。”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就等立法部门审查。
记者还了解到,《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如果省里的法规能出台,合肥市的法规也就快了。
本组稿件由许巧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张安浩向凯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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