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近期抽检三类食品

安徽商报 2020-11-16 01:15 大字

合肥大圩葡萄酒

又上“黑榜”

沃尔玛也在列

本报讯(实习生 支欣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11月1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 近期组织抽检酒类、肉制品、冷冻饮品等3类食品3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这次抽检中,合肥新站区柏东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大圩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桃红葡萄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而在此前,今年8月19日,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抽检不合格名单中,也有一款“合肥大圩葡萄酒”抽检不合格。合肥温佳超市有限公司经开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大圩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圩葡萄酒(大圩原浆红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4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知名商家还有沃尔玛(安徽)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其合肥翡翠路分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徽之韵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肘花,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此外,三河米酒样品也被发现部分问题,三河镇鸿瑞婚庆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市肥西县三河老六封缸糯米酒厂生产的糯米陈酒和特制封缸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均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亳州、滁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亳州、滁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新闻推荐

“秋意渐凉·爱暖空巢”微服务走进社区

○项目活动结束后合影○项目志愿者与张正兰老人亲切交谈,询问目前生活情况为使空巢老人感受到家人的温暖及社...

肥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肥西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