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罚款一百!

肥西报 2020-10-26 09:15 大字

2020年6月1日,《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县城管执法大队对文明养犬工作高度重视,在前期认真学习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基础上,成立了犬只管理小组,集中力量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

10月22日上午,执法队员在辖区内巡查时发现一小区门口趴着一只未栓狗绳的棕色大金毛,狗主人不知去向,过往行人纷纷避让。由于未牵绳的大型犬在公共场所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员立即联系公安部门将狗带离。随后,执法队员通过小区物业联系到狗的主人,宣读了《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示执法证后开出罚单,罚款100元。这也是肥西县首例针对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出的第一份处罚。接受处罚后,狗主人表示以后出门一定牵好狗绳,规范养犬。

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大队将在辖区内继续开展全面整治行动,规范各种不文明养犬行为。 (樊惠 李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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