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斩断“偷捕之手”

合肥晚报 2020-10-21 00:35 大字

本报讯长江“禁渔令”实施以来,安徽公安机关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安徽警方又破获多起非法捕捞案,斩断“偷捕之手”。 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

10月7日,肥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食药环侦查大队联合严店派出所、丰乐派出所破获一起在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现场收缴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共181.25公斤,扣押机盆2只、拖网3张,刑事拘留3人。经查,今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和吴某某等3人乘放假之机,连续多日夜间下湖非法捕捞水产品。肥西县公安局在获悉线索后,通过连续多晚蹲点守候和跟踪侦查,于10月7日凌晨,在犯罪嫌疑人上岸,正在分拣渔获物的时候,一举打掉这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9月28日、10月13日,铜陵警方先后开展两次集中行动,通过沿线巡查、蹲点守候等方式对禁捕水域进行摸排清查,共现场查获非法捕捞行为20起,非法捕捞人员24人,收缴非法捕捞渔具106具。

10月9日晚,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乌沙派出所民警沿辖区长江乌沙段开展巡逻巡查。20时许,巡逻至乌沙镇灯塔村大坝排灌站附近的江堤边,民警发现有人使用电瓶捕鱼,当场将其抓获。经查,嫌疑人何某利用购买的电瓶、升压器等组装成一套捕鱼工具,沿江边电鱼。经审讯,何某对其在长江流域乌沙段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撤除“长江江鲜”字样违规店招

今年,黄山市公安局在市域范围内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风护渔”清查行动。行动中,共对全市37家农贸市场、326家餐馆、55家渔具店进行清查,查获无合法来源的河鱼25.6公斤,扣押在售“地笼”292件,撤除含“长江江鲜”“野生”等名称的违规店招、店牌17个,整改违规餐单11份。

近日,安庆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与区市场监管局等对渔具销售市场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销售单船托网、双船托网等禁用渔具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售卖、使用违规渔具行为,减少禁用渔具流入市场,把好源头关。

警方提示,禁捕期间,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周勇 通讯员 皖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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