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在行动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快速处置一起欠薪案件
4月23日,县人社局接到胡某投诉反映花岗镇一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接到投诉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安排片区包保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调查发现,胡某等9人在花岗镇建成区从事雨污水管网混接调查、检测、整治项目工作。工期接近尾声,但胡某等9人却未拿到任何工资,多次找项目部讨要,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走投无路的胡某等人只好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求助。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介入后,发现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工人工资很难鉴定。在与项目部的沟通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以多种原因推脱责任。一边是胡某等人急着讨要工资,一边是项目负责人无故推脱,面对此种情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马斌等人当机立断,立即联系花岗镇政府,正式约谈项目负责人,从主体责任到违法后果一一作详细分析说明。见该负责人态度松动后,马斌等人查看胡某等工人出勤表,测算工程量,核对工资表。最后,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支付胡某等9人实际工资6.8万元。 (王莉 马斌)
肥西法院高效执行为32名农民工发放劳务款
申请人阮某某等32人与被执行人合肥某汽车零部件加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2020年初在肥西法院立案执行,涉及案款23万余元。执行员杨霄亮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后,进行网络查控、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因疫情防控期间不具备外出执行的条件,杨霄亮一方面通过电话、短信告知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某某采取失信、限高措施的法律后果以督促其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面通过查控及时划拨公司存款。截至4月25日,该案累计执行到位12余万元。
在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形势下,杨霄亮着手制作案款分配方案,以便尽快将劳务款发放到劳动者手上。因公司代表人史某某在执行前已经支付部分劳务款,杨霄亮便通过电话逐一同申请人核对金额;为方便部分劳动者,征得其他申请人意见后,杨霄亮决定优先全额支付标的额在3000元以下的劳务款,其余待案款陆续到账后按比例分配;方案制作完毕后也通过电话一一告知,并逐个登记收款卡号。案款发放当天,部分申请人来到执行局现场领款,他们开心地表示:疫情期间收入持续减少,这笔劳务款的发放真是解了燃眉之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及一线劳动者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肥西法院执行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因案施策,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执行模式,加大对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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