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西县清明祭祀服务管理的通告(第22号)

肥西报 2020-03-23 09:54 大字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清明祭祀服务管理的通告(第23号)》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现就2020年清明祭祀服务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殡葬服务机构(县殡仪馆、公墓,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公祭堂)继续暂停城乡居民现场祭祀、骨灰安葬等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县级殡葬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红土山公墓和小蜀山福寿园自3月20日至4月12日,在进出口设置宣传点,安排专人值守,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宣传、解释、劝返等工作。各乡镇(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公益性公墓和公祭堂人员进出管控,对分散的村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安排专人管理,避免清明节期间出现人员聚集。

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殡葬服务。清明节前,以公墓为单位集中进行墓位清洁,开展一次集体祭扫服务。殡葬服务机构要主动对外发布服务电话接受咨询服务,通过小规模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形式,传承弘扬清明文化。

四、劝导外出人员清明节期间不返乡祭扫,降低聚集感染风险。禁止私自在野外明火祭祀,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合肥民政"微信公众号、合肥市民政局网站自3月20日起,开通网络祭祀服务。城乡居民可通过登录全市统一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居家祭祀、家庭追思服务活动。

六、县级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新媒体、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工作举措。各乡镇(园区)要及时张贴《通告》,通过广播喇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实施。

敬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肥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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