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键期简易快审保安全

安徽法制报 2020-03-13 08:39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欢 通讯员季雪婷)3月6日上午,警笛呼啸,警灯闪烁,几名身穿防护服的法警将刚刚办理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孔某某押送到肥西县人民法院开庭。

3月3日,肥西法院受理了被告人孔某某容留、介绍卖淫案,羁押单位肥西县看守所随即联系承办法官,告知被告人孔某某身体状况不佳,患有严重疾病且已有70岁高龄,继续羁押存在较大风险。同时肥西县检察院也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承办人经过沟通、阅卷,充分了解情况后,鉴于被告人孔某某犯罪情节较轻,且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于同一天组织开庭,当庭宣判,减少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往返受审风险。在充分做好庭审、安保等工作预案的同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院防疫办报备,统筹做好办案人员与诉讼参与人的防护工作。法院提前与被告人孔某某居住地肥西县高店乡高升村的镇、村两级干部联系,告知孔某某具体情况,确保被告人释放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密衔接。

3月6日9点,在对被告人做好体温测量和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案件准时开庭。所有庭审现场人员均佩戴口罩或着防护服。庭审快速顺畅,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孔某某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孔某某随即被其家人带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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