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安徽商报 2019-12-04 00:50 大字

肥市监催告字〔2019〕三006号

安徽省宏远食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19年3月2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肥西)市监罚字〔2019〕5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50000元;没收食品及原料:咖喱粉5袋*500克、咖喱土豆鸡块2000袋*200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武红日联系电话:68830305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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