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水”得逞是利用公众“欲望”

来宾日报 2019-11-18 09:06 大字

一款完全悖逆科学常识的“神仙水”竟能掀起大风浪,不免让人唏嘘。“神仙水”不仅谋财,还可能害命,一些相信“神仙水”疗效的受害者还会因此耽误治疗,如此前有媒体报道,有位老人因相信“神仙水”,最终在体验过程中死亡。近年来,类似骗局也层出不穷。

“神仙水”从几个方面“控制”这些受害者。首先,大家都重视健康,愿意为健康消费“埋单”,但仍有不少人缺乏必要的健康素养及科学常识,这就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是“神仙水”许诺能投资赚钱,以拉人头的模式非法传销,让不少受害者成了“帮凶”,让这起骗局如滚雪球式发展,最终发展了3万多名会员,有近7万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近6亿之多。“神仙水”特大传销案也暴露了公众法治意识、法律素养的欠缺。

健康和财富哪个更重要,这就像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成了困扰很多人的难题,而“神仙水”却给出“满意解答”。加入“神仙水”背后的传销组织,就能让健康与财富兼得。这一传销团伙能够得逞,正是利用一些人欠缺健康素养及渴望财富的心理。一些不法分子设下的骗局,往往响应者众、受骗者众,正是善于利用与激发公众的“欲望”。

值得注意的是,曾有媒体报道,生产“神仙水”的公司是中国锦辉国际控股集团控股的中资创联,而合肥市肥西县招商引资了“神仙水”和悬浮馆项目,当地政府涉嫌为这一传销团伙“站台”。

对于类似骗局,需要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更要抓早抓小,不能等到犯罪团伙坐大,才进行打击。比如,“神仙水”明显涉嫌虚假宣传及涉嫌传销,为何却能生存数年,还能做大做强,一直未被叫停?同时,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必须擦亮眼睛,不能急功近利,严把“质量关”;而对于为不法团伙“站台”的政府部门,还要予以问责。

另外,有关部门应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与辨识能力。此外,人们需提高法律素养,提高维权意识,当权益受损时,及时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止损。

在这个科学时代、法治社会,不能让“神仙水”这样的骗局再有生存与滋长的空间,关键还是要让人们能够具备“法治头脑”“科学头脑”,才不会被“神仙水”这样的骗局洗脑。□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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