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检察院对唐俊领等人涉黑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8月8日,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唐俊领等24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4个罪名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唐俊领等人涉黑案件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标志着肥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该案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5名,其他人员9名。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领导者1名、积极参加者7名、一般参加者7名、保护伞1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储存枪支罪、开设赌场罪、滥用职权罪等14个罪名,违法犯罪事实24起。
对此,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兼扫黑办主任沈玖介绍,唐俊领等人涉黑案件具有涉案人数多、罪名多,作案时间跨度长、领域多,审查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情况。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提升政治站位,聚焦“办案"、“打伞"、“断财"等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责任使命担当,案件取得了显著进展。
具体在此案中,县检察机关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了办案质量。组织安排院里骨干力量,多次介入侦查工作,通过听取案情介绍、查阅证据材料、参加案件讨论等,全力推动案件侦查工作向纵深推进。坚持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检察院强化与公安机关、法院、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全案侦查取证进度,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边审查阅卷、边引导深挖彻查,确保依法快诉,交付审判。坚持“十边"审查,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不枉不纵。坚持职能延伸,参与社会治理,保持检察环节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依法及时提起公诉,重拳出击,使得肥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记者 张栋)
扫黑除恶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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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