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取消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为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工作要求,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近期,肥西县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有关政策要求,决定从7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取消和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此次涉及清理和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主要涵盖公安、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组织等部门。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价格鉴证业务收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费、艺校学生保育管理费、病残儿鉴定费、音箱党课教材制作、复制费。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至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等收费项目的标准。
肥西县发改委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进行了细致梳理,要求有关收费部门要按规定注销有关项目,降低相关标准,严格执行取消和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按规定时限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标准降低工作,确保国家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黄仲平 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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