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发改委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

合肥晚报 2019-07-02 01:07 大字

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满足众多学龄前儿童正常入学,解决幼儿上学难问题,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近期,肥西县发改委对县域内高店团塘新村幼儿园、桃花幼儿园、桃花工业园学林雅苑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肥西县发改委收费管理科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结合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实行自主制定价的工作实际,主动作为,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适应市场经济,建立规范、合理的保育教育费成本分担的收费方式,综合考虑办学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质量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保教费收费标准。报发改委、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该县发改委要求民办幼儿园不能虚高价格备案;经备案和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明码实价;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的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幼儿伙食费必须单独列项,按学期收取,且与保育教育费分开票据,并按实际核算成本每学期结算,多退少补,结算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幼儿家长监督。

发改委将根据新时期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适时调整民办学前教育的价格监管模式,根据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成本、学前保育教育资源供给情况,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原则,合理调整价格备案节奏,努力改变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社会难题,更好服务社会办学,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保障民生。 黄仲平

新闻推荐

农技下乡助增收

6月30日,来自安徽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家韩久同(中)在肥西县上派镇三岗村苗木种植基地向苗农讲解树苗扦插技术。...

肥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