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画投资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两男子获刑

江淮晨报 2019-06-27 10:42 大字

晨报讯 肥西县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被告人于某、温某某经预谋设立公司,以书画投资为名,采用定期高息回报的模式,向社会募集资金,期间共吸收4360万余元的存款。

据查实,2014年初,两被告人利用公司的名义,通过与社会公众签订书画买卖合同、书画委托合同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约定在一年内分阶段支付本息,每月支付本息的10%,一年支付本息的120%。后因一年为周期的客户较少,为募集更多的投资,被告人于某、温某某经商议,决定变更返还周期为6个月,每个月支付客户本息20%,6月支付客户本息120%,该方案实施后,吸纳的投资客户明显增多。自2014年3月正式营业到2015年10月8日期间,共吸收273人共计4360万余元的存款。

案发后两被告人积极筹措资金,已经返还各集资参与人3000余万元。肥西法院以被告人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温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对两被告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晨报记者 王刚 通讯员 李贺

新闻推荐

肥西县积极抢抓国家战略计划

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合肥市作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战略地位不断提升,未来潜力与日俱增。肥西县作为省...

肥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肥西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