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康复救助制度 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肥西报 2019-02-18 10:55 大字

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情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日前,肥西县印发《肥西县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对具有肥西县户籍或居住证,经临床诊断明确、有康复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

肥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具体分为医疗手术类、康复训练类和辅助器具类等三类。其中,医疗手术类中,对0—14周岁儿童先天性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最高一次性补助0.1万元/眼;针对0—14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常见的、严重影响儿童正常生活和活动、术后效果明显的肢体矫治手术,每人最高一次性补助手术费1万元;对0—6周岁和7—14周岁在普通学校就读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提供补助,在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保障待遇后,最高一次性补助3万元/人(含手术和术后调机等费用)。

康复训练类中,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和补助标准按照民生工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救助标准实施;对0—14周岁弱视残疾儿童接受视觉康复训练,一次性最高补助0.5万元,一年内不得重复救助。

辅助器具类中,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补助标准按照民生工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标准实施;对0—14周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助听器双耳最高补助0.7万元,3年内不重复补助;对0—14周岁视力残疾儿童适配视力类电子助视器(手持式电子助视器、低视力专业滤光镜、台式电子助视器等)最高一次性补助0.1万元,2年内不重复补助。

如何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乡镇(园区)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如实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或医学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表,残联将对残疾儿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鉴定。

(本报记者 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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