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警方开出四张“禁放”罚单

合肥日报 2019-01-21 04: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从肥西县公安局获悉,2019年新年伊始,肥西县公安局就将禁放工作摆上重要议程,除加大禁放宣传等工作外,严格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法快速处罚违反禁放规定,在禁放区域或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截至目前,已开出四张罚单。

首张罚单“诞生”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8时许,肥西县官亭镇老街一店面开业,当事人黄某擅自购买烟花4箱、爆竹1挂进行燃放,造成极坏影响。1月12日,肥西县公安局官亭派出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给予黄某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15日12时许,山南镇小井庄村高庄村民组李某为庆祝购买新车而燃放烟花爆竹。李某被山南派出所罚款500元。1月16日上午,丰乐镇肖家桥社区居民张某同样是为庆祝新购汽车燃放鞭炮,后被丰乐派出所罚款500元。1月18日,花岗派出所查获唐某在公墓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其处以500元的罚款。

(记者 朱震宇)

新闻推荐

肥西上派至滨湖新区公交近日将开通

肥西讯肥西上派至滨湖新区公交将于1月20日前开通。1月4日,肥西县交运局运管所会同市公交集团及集团运营部、站场办、...

肥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肥西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