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告老伴?原是子女“强迫” 肥西县法院查明真相后,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我没有告我家老头子啊,我生病的时候都是他照顾我的。”5月9日上午,面对依法驳回诉求的宣判,刘老太(化名)哭着表示赞同。刘老太今年81岁,老伴杨大爷(化名)92岁,都是肥西人,相依为命的夫妻二人却因一起“乌龙”扶养案,被迫“对簿公堂”。所幸,法官了解实情后,依法驳回了诉讼请求。两位老人都表示服判。
惊讶八旬老太状告老伴讨要扶养费
今年4月份,肥西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扶养纠纷案。81岁的刘老太,将92岁的老伴告上了法庭。
原告在诉状上陈述,自己与老伴结婚30余年,现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无生活来源,也无人照顾,老伴是退休教师,有退休金收入且生活能够自理,但是老伴不管自己的生活,导致自己经常受冻挨饿,未履行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老伴自2018年1月起每月支付扶养费2000元。
两位当事人都是八旬以上的老人,考虑到二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4月19日,承办法官徐星煌与法官助理郑莉莉、书记员沈玲玲,一同来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法官分别找两位老人了解情况,但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我没有告我家老头啊!”刘老太如此告诉法官。
实情原是子女“强迫”母亲告继父
刘老太对法官说,自己并没有起诉老伴,而是子女要求她在起诉状、授权委托书上按手印,自己拒绝后,子女们抓着自己的手强行按了手印。那是今年1月9日的事,当时老伴杨大爷还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杨大爷也告诉法官,诉状内容与事实不符,自己与老伴没有打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老伴瘫痪在床不是事实,可以半自理。虽然我们闹过矛盾,但我们仍然生活在一起,她生病时,是由我照顾,衣食住行的费用也是我出,老伴并没有起诉我。要求付扶养费是老伴子女的意思,这只是开始,其实是想打拆迁费、房租费的主意。”
原来,刘老太与前夫生了几个子女,子女经济状况都不太好。按照刘老太和杨大爷的说法,子女们是听说两位老人的住所有可能拆迁,就设法制造母亲起诉继父的扶养纠纷,想从房屋拆迁中获得利益。
判决依法驳回诉求,两位老人服判
肥西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刘老太儿女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让她在诉状及授权委托书上按手印,由代理律师申请立案形成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未提供两位老人婚姻存续期间不履行夫妻互相扶助义务的证据,并表示尊重原告本人庭审时真实意思。而刘老太在庭审中陈述,她不告老伴,诉状及授权委托书上是被人强行按的手印。
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法院依职权对刘老太所作的问话笔录、辖区派出所提供的询问笔录、民警当时拍摄的视频以及刘老太本人当庭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比照民事虚假诉讼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刘老太生病期间均由老伴照顾,平常的生活费由老伴支出,双方之间履行了夫妻互相扶助义务,法院作出宣判,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两位老人当场表示,服从判决。
唐芮沈玲玲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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