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兜售鳄鱼肉赚钱是不可能了领刑请做好准备

安徽商报 2018-04-16 11:15 大字

当天,巡逻民警在环湖大道上发现一男子正在贩卖鳄鱼肉。经了解,该男子听说鳄鱼肉很滋补,于是他在淘宝上购买了一条,买回时发现鳄鱼已死亡且尾巴也被切除,就想卖掉这条死鳄鱼。后经专家鉴定,这条鳄鱼属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严禁贩卖。目前该案已移交森林派出所处置。据了解,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许家权

伸手必捉

近日,肥西县公安局严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辖区一男子在路边兜售鳄鱼肉,男子后被移交森林派出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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