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缓刑考验期酒驾 数罪并罚被判刑

合肥晚报 2021-10-27 00:37 大字

本报讯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目的在于给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可合肥一男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不仅没有好好反思,还因酒后驾车被警方查了个正着,最终自食苦果,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2021年4月,李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肥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21年6月的一天中午,李某某在家中和亲戚喝了酒,下午出门与好友相聚。晚上9点多钟回家时,李某某考虑到中午喝过酒,便请了一个代驾开车送自己回去,但当车辆行驶到李某某家附近时,他让代驾回去自己驾驶车辆继续行驶,后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96.0mg/100ml。

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缓刑,与危险驾驶罪合并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检察官介绍,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目的在于给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督促其遵纪守法,接受改造。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待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违反相关规定的,缓刑则会被撤销。如果构成新的犯罪的,则会被数罪并罚。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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