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账,分手后能要回吗?
本报讯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互赠财物的情况很常见,但一旦双方感情破裂,极易引发财产纠纷。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判了一起经济纠纷案,认为恋爱期间的转账借款可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予以偿还。
宋某与汪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2月至5月间,被告宋某因资金周转多次向原告汪某借款,汪某便通过支付宝共计向宋某出借74055元。2019年2月至5月间,宋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分5次共计还款13500元,尚欠60555元。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肥东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0日,肥东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为该案的民间借贷行为是否成立。汪某称,该案款项是宋某因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向其借的,应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宋某则辩称,借款是其与汪某在恋爱期间的支出,双方之间的微信、支付宝资金往来系日常同居生活及游玩开支。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向汪某借款,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汪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履行了借款义务,宋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
一审判决后,宋某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主张与汪某之间系恋爱关系,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系日常同居生活及游玩开支,应当负有举证证明责任,但其未能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星级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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