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风吃醋毁人车人财两空陷囹圄
面对感情纠纷,争风吃醋的男子潘某某不计后果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借酒壮胆破坏他人财物,到头来,不但落个人财两空,还触犯刑法而深陷囹圄。
市民潘某某与女子刘某曾是恋人关系。二人因故分手后,得知刘某已和男子王某某确定了恋爱关系,潘某某心生不满。某日,潘某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后,独自出门散心。走到刘某居住的小区附近时,不经意间瞥见王某某的车子,潘某某便借着酒劲,发泄对王某某的憎恨,用随身携带的美工刀和旁边车子上的铁钩,将被害人的小轿车多个部位恶意破坏。经鉴定,车辆被损毁部分价值11399元。
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依法提起公诉,潘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肥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
检察官提示,每个人都向往美好爱情,但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不能突破道德底线。面对感情纠纷,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智地化解,切莫因一时冲动,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东检本刊记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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