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熟食小作坊,领到“新款罚单”

新安晚报 2020-08-11 10:22 大字

本报讯8月10日,记者从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七里塘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近期对嘉信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3层南房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赵某在该经营场所生产加工熟肉制品,且无法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

经查,2020年当事人与安徽省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书》,合同约定租赁场所面积200平方米,月租金2000元,房屋用途为熟食加工。4月22日,当事人从肥东县某食品批发部购进价值6460元的猪头肉、鸭脖、锁骨等,因疫情影响,直到5月30日才开始使用租赁的经营场所加工制作熟肉制品,操作人员为当事人及其父母。当事人生产加工卤熟肉条件和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小作坊的特征。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据该条例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这是合肥市开出的首张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的罚单。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小作坊经营者,2020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对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刘军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徐琪琪摄影报道

新闻推荐

退役军人服务站入驻电子地图

近来,肥东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着力将全县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成退役老兵“说心事、解难事、办实事”的综合服务平台...

肥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肥东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