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执行了夙愿拒不履行获刑罚

肥东晨刊 2020-08-03 08:47 大字

“老赖”交通肇事后拒不赔偿,接到执行通知书,仍置若罔闻。眼看申请执行人已病危,法官倾力执行,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该案,在申请执行人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其夙愿。

2016年7月,市民方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店埠镇长江东路与桥头集路交口处,与郭某驾驶的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方某四级伤残。协商赔偿未果,两人对簿公堂一年后,经肥东法院判决,郭某应赔偿方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没有主动履行判决。

无奈之下,方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郭某仍置若罔闻,在通知指定期间内,不履行判决。

通过网络查控,执行法官了解到,40多岁的郭某竟是“三无”人士——无房、无车、无存款。在此情形下,执行法官只能亲自上门调查,终于获悉郭某在肥东县某居委会有未办理房产登记的自建房屋,并有房租收入;而郭某在外务工,有固定收入,有能力履行判决,却逃避执行,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当“老赖”。

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肥东法院执行并没有减速。考虑到该案因郭某以在执行期间对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遂决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归案后,郭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与方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方某180000元,并履行完毕。方某也放弃其他各项赔偿。在得知执行款已到位的消息后,方某对该院坚持不懈的努力,表达了真挚感谢。不久,方某因病安详离世,无憾而终。

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鉴于郭某归案后,主动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并取得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柯畅本刊记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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