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免处罚肥东公安通过“温柔执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刘涛本刊记者陈强
“2020年6月29日,我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经观看警示教育片,我明白驾驶电动车逆向等违章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现在我承诺:一定按交规行驶……平安出行从我做起”,旁边配上和交警的合影……近期,多条这样的微信信息刷爆了朋友圈。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撮镇中队创新思路,以“温柔执法”整治路面秩序圈粉无数。
“温柔执法”整治路面交通秩序
肥东县撮镇镇龙塘地区由于快递物流业比较集中,交通秩序一直比较复杂,其中不少电动车胡乱穿行、逆向行驶,已经成了交通事故高发的一大诱因,让不少车主头疼不已。为了整治道路秩序,压降交通事故,尤其是电动车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撮镇中队近期创新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在整治秩序的活动中,重点针对电动车逆向、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闯红灯、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以及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的过程中,民警发现,简单的处罚只能做到点对点宣传,无法很好地起到宣传效果,收效甚微。而且单纯的处罚容易造成驾驶员与民警之间的矛盾对立。
为了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缓和因为处罚带来的警民矛盾,交管大队创新推出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查处电动车逆向、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可免罚
“具体说来就是:市民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现场接受道路安全警示教育,同时在朋友圈发文认错,集20个赞,可免受处罚。”撮镇中队的一名民警告诉记者。
在实践中,违法行为人均非常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充当遵守交规的义务宣传员。
6月30日15时许,在肥东县青年路与裕溪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在主干道上逆向行驶,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当交警将其拦下,发现后面还载着一名10岁左右的儿童,执勤交警当即将其带至安全地点。经过询问得知:违法行为人李某当天接孩子放学,为了早点回家,见非机动车道车辆也较多,便行驶至主干道。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李某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之后,执勤交警让其带着孩子一同观看了道路安全警示教育片,并要求其针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发朋友圈,现身说法,叙述自己的具体违法行为,并承诺今后驾驶车辆一定遵守道路交通规定,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在违法行为人发朋友圈集赞和邀请好友转发之后,鉴于其认错认罚,对其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当下,朋友圈比较普及,一条朋友圈的宣传,能引发其亲朋好友的共鸣。违法行为人的以身释法,更具说服力和感化力。同时,通过点对面的宣传,达到教育一人覆盖数十上百人的效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是交警在路面执法的准则。路面情况复杂多变,下一步,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不断拓展新思路,以求改善路面秩序,保障通行,从而最终压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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