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法,需与交警“合影”发朋友圈
本报讯“2020年6月29日,我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经观看警示教育片,我明白驾驶电动车逆向等违章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现在我承诺一定按交规行驶……平安出行从我做起。”旁边配上和交警的合影……近期,多条这样的微信信息刷爆了肥东市民的朋友圈。记者从肥东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交管大队针对电动车逆向、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时,要求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发朋友圈现身说法,承诺今后一定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6月30日15时许,在肥东县青年路与裕溪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在主干道上逆向行驶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当交警将其拦下,发现后面竟还载着一名10岁左右的儿童,执勤交警当即将其带至安全地点。 经过询问得知:违法行为人李某当天接孩子放学,为了早点回家,看到非机动车道车辆较多,便行驶到了主干道上。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之下,李某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随后,执勤交警让李某带着孩子一同观看了道路安全警示教育片,并要求其针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发朋友圈,在朋友圈中现身说法,叙述自己的具体违法行为,并承诺今后驾驶车辆一定遵守道路交通规定,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据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介绍,在违法行为人发朋友圈集赞和邀请好友转发之后,结合当事人认错认罚的态度等因素考量,对其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一条朋友圈的宣传能引发其亲朋好友的共鸣,违法行为人的以身释法更具说服力和感化力。同时通过点对面的宣传,达到教育一人覆盖数十上百人的效果。(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周勇 通讯员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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